孕激素在一定程度上是雌激素的對抗劑,且能抑制其作用,故有的學者用孕激素治療伴有卵泡持續存在的子宮肌瘤。常用孕激素有:甲孕酮(安宮黃體酮)。可根據患者具體情況行周期或持續治療的假孕療法,使肌瘤變性、軟化。但因可使瘤體增大和不規則子宮出血,不宜長期應用。
用法:
周期治療為每日口服4mg,自月經第六~二十五天口服。
持續療法:第一周4mg,1日3次口服,第二周8mg,1日2次。以后10mg,1日2次。均持續應用3~6個月。亦有用10mg,1日3次,連服3個月。
藥物治療的適應癥
1.年輕要求保留生育功能者。生育年齡因肌瘤所致不孕或流產,藥物治療后使肌瘤萎縮促使受孕,胎兒成活。
2.絕經前婦女,肌瘤不很大,癥狀亦輕,應用藥物后,使子宮萎縮絕經,肌瘤隨之萎縮而免于手術。
3.有手術指征,但目前有禁忌癥需要治療后方可手術者。
4.患者合并內科、外科疾病不能勝任手術或不愿手術者。
5.選擇藥物治療前,均宜先行診斷性刮宮做內膜活檢,排除惡性變,尤對月經紊亂或經量增多者。刮宮兼有診斷及止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