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方法:
澤菲(國產(chǎn)吉西他濱)1000 mg/平方米,第1、8天加入生理鹽水100 ml靜脈滴注,30~60分鐘滴注,前后用生理鹽水沖洗血管;卡鉑300 mg/ 平方米,靜脈滴注,第1天,21天為1個周期。
化療前均靜脈滴注鹽酸格拉斯瓊(3 mg)止吐,化療前后靜脈滴注地塞米松(5 mg)預防靜脈炎。化療后每5天查血常規(guī)、肝腎功能及心電圖各1次,對Ⅲ度以上粒細胞缺乏者給予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瑞白或惠爾血)治療,對其他輕度不良反應給予相應處理。
鉑類抗癌藥主要破壞DNA結(jié)構(gòu)和功能,使其不能復制,臨床上已廣泛應用,被認為是治療非小細胞肺癌基礎(chǔ)化療藥物之一,其與吉西他濱聯(lián)用具有協(xié)同作用。常用的鉑劑包括順鉑和卡鉑,順鉑優(yōu)點為骨髓抑制輕,但胃腸不良反應大,應用時可出現(xiàn)惡心嘔吐,尤其對老年患者。
而澤菲卡鉑組胃腸不良反應相對較輕,主要毒副作用為骨髓抑制,但在使用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后會得到積極有效防治,因此采用澤菲卡鉑治療不會因為骨髓抑制而影響化療的進程,又由于澤菲卡鉑治療可避免蒽環(huán)類抗癌藥物可能引起的心臟毒性,更加適合老年患者及有心臟疾患者,所以澤菲與卡鉑聯(lián)合可作為非小細胞肺癌化療的首選方案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