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方法:
烏龍止痛丹(院內制劑,由川烏、地龍、全蝎、松香等藥組成,0.3g/片)口服,4片/次,日3次,飯后即服,連服30天。
腫痛緩解后,予紅蟲通痹片(由紅花、土蟲、全蝎、松香、甲珠、靈仙、白芥子、南星等藥組成,0.4g/片),6片/次,日3次,飯后服。
局部治療:①大關節腫痛者,外敷膏藥(院內制劑),每日一換,連敷7天;②小關節腫痛患者,三棱針放血,在患指(趾)關節內側指紋處點刺出血,隔日1次,7次為1療程;
痛重者刺阿是穴(痛點),根據病情可配其他穴,快速進針,每隔7~8分鐘提插或捻轉補瀉法1次,共3次,連續7天。
RA不同于風寒濕痹證,與一般的濕熱痹證也不同,其病勢急,病情重,并伴發熱、煩渴、咽痛、口舌瘡糜等熱象的表現,發熱與關節腫痛等癥同步增減。
能否治愈發熱是治療RA的成敗關鍵,近人潘青海說:“熱盛郁久,則發為火毒,其癥狀加劇,證情險惡,熱盛所極變,實為‘火毒痹’之癥。”因此認為熱毒是RA的主要病因之一。
RA病程冗長,反復發作,纏綿難愈,與痰、濕、瘀有關。風、寒、濕、熱諸邪挾毒侵入經絡,使氣血津液阻滯成“瘀”成“痰”,或病久邪留傷正,氣血不足,推動無力,造成氣血津液運行稽遲,致痰凝瘀阻,郁久生毒,“毒瘀互結,經脈不通”是RA的主因。
毒仗瘀勢,瘀助毒威,使其起病急劇,高熱燔騰,致有燎原之勢,難以截止。“熱由毒出,毒不除,熱不去”,為此,以“解毒通絡法”為其組方選藥治療。
烏龍止痛丹,方中川烏、地龍為君藥,解毒消腫,溫經通絡,瀉熱除濕,活絡通痹;木鱉子、松香為臣藥,清熱解毒,通絡消腫,祛風燥濕,化瘀止痛;
忍冬藤、山慈菇共輔川烏解毒之功,遏制毒邪深入;全蝎、僵蠶合助地龍通絡之力,使邪出有路;當歸、白芍和血通營,共為佐藥;
甘草解毒和中,為使藥。還針對RA寒熱錯雜,毒痰瘀結,脈絡不通的特點,輔以紅蟲通痹片,加強解毒豁痰,化瘀通絡,抑制和中止毒熱瘀痹蔓延之勢。
若局部關節腫大,或滑膜內有液體,予外敷膏藥,取其內病外治,通過腠理、經絡之途徑,使藥力直達病所,以瀉熱解毒,理氣通絡,消腫止痛,即《內經》所說的“有余則瀉之”,“苑陳則除之”之意。
總匯其療法融解毒、瀉熱、祛風、溫經、化痰、開瘀為一體,具有寒熱并濟,解毒通絡之功能。解毒通絡法有標本兼治的作用,療效肯定,不良反應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