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方法:
常規切痂或斷脂肪層削痂、止血、沖洗;異體皮復溫、沖洗、修整;
自體皮切取、洗去毛發、剪成直徑1 mm 以下微粒,自體微粒皮漂浮定向后黏附于異體皮肉面并一起覆蓋于切削痂創面或自體微粒皮均勻涂布于切削痂創面再用異體皮覆蓋,縫合固定、加壓包扎。
手術時機:第1次手術一般應在傷后7 天內進行,臨床上因病情及各種準備影響,一般安排在第3天,過晚手術因部分創面溶痂、毒素吸收、創面滲血增多而效果相對較差;
對于過氧化甲乙酮等可吸收有害化學物燒傷的病例應盡早清創切痂;對于一般情況好、條件具備的病例,休克期切痂是較理想的選擇。
術前準備:低血容量、低蛋白血癥、氣道通氣不良等狀況得到確實有效糾正。
手術方式:傳統的雙皺綢布鹽水漂浮定向法存在一些不足[1]:皮粒大定向難、反向皮粒容易傳遞而正向皮粒回黏多,從而降低正向皮粒比例;
漏水慢;混合移植固定時容易搓動。所以皮粒應盡可能細些,因方向對細皮粒影響小,可用直播法,若要求漂浮,使用普通絲巾更容易操作;
包扎時加用彈力繃帶可克服因術后水腫液回吸收、敷料松動的問題,能有效地提高手術效果。
供受區比例:供受區面積以1:10~1:20為好,自體皮粒過密、顆粒過大可造成異體皮過早壞死脫落,早期出現大面積肉芽創面,或晚期出現小膿腫。
術后處理:除良好的術后營養支持、抗菌藥物治療外,創面處理十分重要,未手術部分創面必須保持清潔干燥,術區可于1周后除去外敷料,10天后浸浴。
及時清除異體皮下積液及壞死異體皮、松動痂皮,植皮消滅肉芽創面,上皮化后適當制動及用油劑保護并及時清除小點狀膿腫。